近日,我校《情况反映》第十八期刊登了《用制度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抓落实提高教育投资效益》一文。孙刚副省长就此专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内高校借鉴江西师大的经验,加强学校建设过程中的监察审计工作。省教育厅向全省各高校转发了我校《情况反映》第十八期全文,要求各高校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基建管理程序,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做好基建工程管理,降低和控制工程建设成本,保持学校投资效益。
我校自2002年12月启动新校区建设以来,学校一直高度重视加强新校区建设监察工作,从源头抓起,以制度落实,保证了新校区工程建设的优质、高效、廉洁。一是建章立制、源头治理。成立价款结算组织机构,建立造价咨询公司库,健全价款结算规章制度,明确价款结算工作要求,严格规范隐蔽工程签证程序,坚持工程量的现场复核和增减价款对比分析。二是全程参与、突出重点。大力加强隐蔽工程签证、工程合同签订和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对隐蔽工程全部摄像留存,用于质量监督和结算监控。为防范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签订建设基本材料专用条款,将工程造价与基本材料价格挂钩进行向下浮动。三是验收结算、审计把关。所有建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审查项目必须通过验收结算审计,以此规范各项建设行为,严格工程合同履行,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在学校的周密组织和精心管理下,一批已竣工项目先后被评为优良工程奖,国际交流中心获杜鹃花奖、建设装饰被评为全国建筑装饰工程奖;知行楼、理工楼被评为省级优良工程;综合楼、文科楼等被评为市级优良工程,工程面积优良率达到了60%。此前,我校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提高教育投资效益的经验在去年召开的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也曾进行交流。(撰稿 毛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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