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之道,富民为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置于“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彰显了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坚定决心与历史担当。新征程上,深刻把握共同富裕的时代内涵与实践路径,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深刻认识共同富裕的时代内涵与核心要义
共同富裕并非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具有丰富时代内涵和明确实践要求的系统工程。首先,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它意味着在普遍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要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其次,共同富裕是物质与精神相统一的全面富裕。它不仅意味着物质生活的丰裕,更包含着精神生活的充实、生态环境的改善、社会权利的保障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意味着,在持续夯实物质基础的同时,必须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局面,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最后,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艰巨、复杂的动态过程。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实现共同富裕等不得,也急不得,必须遵循客观规律,保持历史耐心,坚持循序渐进,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在动态发展中向前推进。
在高质量发展中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根基
没有高质量的发展,共同富裕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必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为持续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坚实可靠的物质保障。首先,要做大做强实体经济,筑牢共同富裕的产业根基。产业的繁荣不仅能增强国民经济实力,更能创造大量就业岗位,拓宽居民收入渠道。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其次,要着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共同富裕的地域差距。发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叠加效应,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发挥重点区域增长极作用,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最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石。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在制度创新与政策保障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依靠有效的制度安排和精准的政策调节,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使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一方面,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共同富裕的分配格局。初次分配是基础,要努力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完善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再分配是关键,要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强化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和帮扶,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对收入差距的调节力度。第三次分配是补充,支持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营造崇善向善的社会风尚。另一方面,要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筑牢共同富裕的民生底线。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持续加大投入,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在教育领域,要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欠发达地区、薄弱环节倾斜,促进教育公平。在医疗领域,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让群众看病就医更便捷、更实惠。在养老、住房、社保等领域,也要持续深化改革,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
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拓展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
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最终目标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要求我们必须超越单纯物质层面的追求,在更高层次、更广维度上提升民生品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全方位需要。首先,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出更多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文化产品,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人民道德水准。其次,要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人民群众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实现身心愉悦和全面发展。最后,要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万天虎
【作者系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副教授。本文系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DJ02)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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