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重点地区返校人员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7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地区入赣返赣人员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的通知》(赣新冠指办明电〔2020161号)、《关于做好南昌市驻市高校学生返校学习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洪新冠指医发〔2020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重点地区返校人员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重点地区师生员工精准摸排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当前重点地区含湖北省、北京市和哈尔滨、大连、抚顺、深圳、广州、牡丹江,青岛、满州里等有中、高风险城区的地市,实行动态调整。学生处、研工部要牵头对学生,人事处牵头对教职工(含在编在岗、同工同酬非事业编制、校聘人员),国际处牵对目前在境内的外教和留学生,离退处牵头对离退休教职工,后勤公司、资产经营公司、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等单位负责其自聘人员、经营外包人员,采取“人盯人”措施,精准摸排近14天内有以上重点地区旅居史师生员工情况,切实做好每日健康打卡等工作,建立“一人一案”信息台账,其中学生处、研工部牵头将汇总情况填入《重点地区学生“一人一案”排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人事处、国际处、离退处等牵头将汇总情况填入《近14天(411日以来)有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一人一案”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在429日下午下班前发至校防控办张路正同志OA邮箱。

二、做好重点地区师生员工返校前进行核酸检测或血清抗体检测工作。

1)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近14天内有境外、重点地区旅居史师生员工在返校前7日内要在现居住地进行核酸检测或血清抗体检测。重点地区师生员工须持有当地健康码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证明,方能返昌返校。各牵头单位要将上述要求及时通知重点地区师生员工,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加强组织引导,确保落实到位。

2)对已经由重点地区入赣返赣,但未满14天的师生员工,在省外未做核酸检测的,各牵头单位要组织其补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及时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实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14天,并加强自我防护,除必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外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确保不聚餐、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状况,应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三、切实加强重点地区返校人员闭环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点对点”闭环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新冠指明电〔202045号)要求,强化细化实化重点地区返校人员闭环管理工作。学生处、研工部要牵头抓好学生返校路途闭环管理、校园活动闭环管理、学生宿舍闭环管理,后勤保障处要牵头抓好餐饮安全闭环管理,校医院要牵头做好疫情应急处置闭环管理,教师教育处、研究生院、国际处要牵头抓好实习闭环管理,严格按照各个环节“点对点、人对人”闭环管理要求,坚决防止疫情在学校扩散,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强化重点地区师生员工疫情防控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重点地区师生员工的管理,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凡来自重点地区的师生员工必须主动如实向本单位、本部门以及返昌后所在社区报告本人旅居史和健康状况,自觉配合做好核酸检测或血清抗体检测工作。如隐瞒不报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附件:1.重点地区学生“一人一案”排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1:重点地区学生“一人一案”排查情况信息汇总表.xlsx  

      2.14天(411日以来)有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一人一案”情况统计表

附件2:近14天(4月11日以来)有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一人一案情况统计表.xlsx  

  

  

  

江西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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