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扩散态势,部分疫情严重国家感染人数大幅增长,疫情跨境流动传播的风险增大。为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进一步巩固学校疫情防控成效,切实维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江西省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九条措施的公告》(2020年第6号)文件要求,现就学校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排查登记制度
1.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要牵头分别对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本科生、研究生、外籍教师和留学生五类群体中目前在境外人员进行摸底排查,采取“人盯人”工作措施,按照省教育厅、属地政府等信息报送要求,收集掌握在境外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国籍、健康状况、滞留国家地区、在华居住地址(详细到楼栋号)、计划返华时间、拟返华地点等有关信息,逐一核实登记,建立台账,动态掌握,并及时汇总报送到校防控办。
2.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南昌市目前确定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共有11个,具体为意大利、韩国、伊朗、法国、西班牙、德国、美国、日本、瑞士、荷兰、英国。各单位各部门对滞留在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人员,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科学有效措施,及时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同时,对原计划近期拟出国出境人员尤其是前往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教职工要做好健康提示,告知其推迟出行。
二、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1.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醒我校在境外人员(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本科生、研究生、外籍教师和留学生五类群体),原则上不入境返昌返校,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行返回。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入境,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2.中国籍教职工(含在职、校聘和离退休)拟入境返昌人员,必须由教职员工本人提前一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离退休人员向离退休工作处提出申请),说明入境返昌原因、身体状况、旅居史等,并承诺自觉遵守入境规定和后续隔离等管理流程,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处审批,再报校防控办备案。各单位境外返回自聘人员由各聘用单位严格管控,一律不得返校。
3.中国籍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拟入境人员,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前一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说明入境原因、身体状况、旅居史等,并承诺自觉遵守入境规定和后续隔离等管理流程,经所在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本科生报学生处、研究生报研究生院审批,再报校防控办备案。学生入境后按国家有关防控规定执行,未得到学校通知一律不得返昌返校。
4.外籍教师和留学生拟入境人员,必须由其本人提前一周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申请,说明入境返昌原因、身体状况、旅居史等,并承诺自觉遵守入境规定和后续隔离等管理流程,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再报校防控办备案。
三、严格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1.对入境的中国籍和外国籍师生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上级防控措施。
2.对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目前为意大利等11国)旅居史人员,一律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教职工从境外返昌后(不进入校园),按照属地网格化管理要求,原住在瑶湖校区周转房的由所在高新区、住在青山湖校区的由所在东湖区(住在南区的由所在青山湖区)组织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对来自非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入境人员,纳入所在社区防控体系,按照要求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教职工居家隔离期间,每天上午10:00、下午5:00将本人体温情况报校医院。
四、加强对教职工隔离期间的管理服务
1.各单位要提醒本单位入境人员在入境后按照属地要求,自觉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及时沟通衔接、请示报告。
2.入境返校的教职工自行居家隔离观察期间,本人和家属均不得擅自外出,在居家隔离第一天需自行在家张贴温馨提示,说明居家隔离期,接受监督。青山湖校区住户由居委会负责监督,瑶湖校区周转房住户由后勤保障处物业监督。
3.入境返校的教职工自行居家隔离观察期间,日常生活所需食品用品由所在单位负责提供采购服务,教职工所在单位要认真做好生活保障服务。
五、其他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作为当前防控的重点工作,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联防联控,全力做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
2.学校纪委将强化执纪问责,对缓报、漏报、瞒报相关信息以及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江西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