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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关于遴选报废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0来源:江西师范大学主页

根据赣财资〔2023〕27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校拟对三台待报废的直燃机空调开展公开挂牌处置工作。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流程,确保资产评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

一、待评估资产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型号

数量

单价(万元)

备注

远大直燃机BZ250IXE-K

2台

213.5

待报废

远大直燃机BZ200IXE

1台

160

待报废

合计‌

3台

‌587

 

二、参与机构资质要求

1.具备财政部门认可的资产评估资质;

2.具有废旧资产残值评估经验;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需提交材料清单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密封报价函(含评估费用明细);

4.拟派项目团队成员资质证明(含资产评估师证书);

5.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四、遴选原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机构资质、报价合理性、团队专业能力等要素进行评审。按综合得分排序确定中标机构,若排名第一机构放弃,依次递补。

五、报名及文件递交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16:00止(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响应文件有效);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以下两种(参选评估公司可任选):

  1.可现场递交(递交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16:00);

  2.可顺丰邮寄至江西南昌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收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16:00)。

  3.收件人/联系人:龚老师13907917380

六、‌注意事项‌:

1.响应文件需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2.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不予受理;

3.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江西师范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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