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财资〔2023〕27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校拟对三台待报废的直燃机空调开展公开挂牌处置工作。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流程,确保资产评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
一、待评估资产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型号 | 数量 | 单价(万元) | 备注 |
远大直燃机BZ250IXE-K | 2台 | 213.5 | 待报废 |
远大直燃机BZ200IXE | 1台 | 160 | 待报废 |
合计 | 3台 | 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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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与机构资质要求
1.具备财政部门认可的资产评估资质;
2.具有废旧资产残值评估经验;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需提交材料清单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密封报价函(含评估费用明细);
4.拟派项目团队成员资质证明(含资产评估师证书);
5.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四、遴选原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机构资质、报价合理性、团队专业能力等要素进行评审。按综合得分排序确定中标机构,若排名第一机构放弃,依次递补。
五、报名及文件递交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16:00止(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响应文件有效);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以下两种(参选评估公司可任选):
1.可现场递交(递交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16:00);
2.可顺丰邮寄至江西南昌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收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16:00)。
3.收件人/联系人:龚老师13907917380
六、注意事项:
1.响应文件需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2.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不予受理;
3.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江西师范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