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制报】善用法治思维服务群众

更新时间:2023-06-30

善用法治思维服务群众
本报联合南昌市青山湖区司法局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


      6月28日上午,由新法治报社与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第757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携手南昌市青山湖区司法局、普法办,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暨“法律明白人”骨干、普法骨干培训班。

  此次培训邀请了江西省“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宣讲专家、江西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颜三忠专题授课。一个半小时的课程既有理论又有实际,学员们纷纷表示收获满满。

  ◎文/图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


授课现场

  一个半小时课程干货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辖区“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南昌市青山湖区司法局、普法办举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暨“法律明白人”骨干、普法骨干培训班,全区近百名“法律明白人”骨干、普法骨干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颜三忠作了题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的主题宣讲,重点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法律明白人”需要什么样的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法律明白人”需要掌握的法律常识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此次培训效果反响良好,青山湖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巨龙表示,培训主题鲜明,颜三忠的授课引经据典、内容丰富,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生动事例,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针对性,对学习理解、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极大帮助和指导作用。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培训内容指导性、操作性强,作为“法律明白人”和普法专干,要积极发挥“法治带头人”作用,以实际行动做学法、懂法、守法的表率,同时做好普法宣传员,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我在工作中深切感受到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颜教授通过分析典型事例和热点新闻的法律关系,让我更好地学习了法律知识,一个半小时的授课内容都是干货。”青山湖区五联村“法律明白人”骨干闵秋萍告诉记者。

  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

  “在备受关注的山东平度‘3·21’纵火案中,两名村委会主任居然共谋恐吓村民,指使社会人员纵火,导致1人死亡、3人受伤。这个案件大家都还有印象吗?”颜三忠分享了一起新闻事件,他认为,导致这一惨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村委会主任缺乏法治思维、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是其中的一个关键原因。

  “实践证明,如果基层干部不尊法,将破坏整个社会的规则意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声誉,影响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的信心,最终危害党和人民的事业。”颜三忠认为,基层干部履职从政,必须把学法作为必修课,这门必修课合格了,才能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才能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那么“法律明白人”需要什么样的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颜三忠通过案例教“法律明白人”和普法骨干培养法治思维。首先,要有合法性思维,凡事要问是否合法。合法性先要符合宪法的规定。其次,要遵循合理性原则,公公与前儿媳能否结婚?很明显这违反了传统道德,是不允许的。

  “一名不守规则的乘客和一名处置不当的司机,让15条生命瞬间逝去。”颜三忠以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为例,阐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规则是生命的“安全带”,因此“法律明白人”要有尊重规则思维。另外,还应具有程序优先思维,其要求任何人不能做自己利益的裁判者,同等情况需要同等对待、同等关注,权力必须在阳光下运行和在监督中行使。

  “公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司法工作核心的价值追求。司法不公,不仅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还会损害法律的权威以及司法公信力。”颜三忠称,因此“法律明白人”还要具有公平正义思维和违法有责思维。

  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法律明白人”需要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颜三忠结合具体案例和社会热点,重点阐释了民法典的特色以及编撰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介绍了民法典所收录的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新规定的内容。

  “民法典的规定与每位公民息息相关,贯穿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消费借贷、婚姻家庭等,大到买房购车、开公司办企业,小到缴物业费、收快递等。”颜三忠介绍,“比如针对老人以房养老问题,民法典增设了关于居住权的规定;针对高空抛物,民法典明确了业主、物业、公安的职责;针对夫妻债务,民法典明确了夫妻债务共债共签原则;针对冲动离婚日益增多的情况,民法典规定了协议离婚的三十天冷静期”。

  “城乡社区处于国家治理体系的最基层,犹如神经末梢。民法典物权编格外注重保障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实现,以激发社区自治的活力。业主就重大事项的表决程序虽然注重了保护业主的利益,但是表决程序的设计过于苛刻,造成实践中难以形成合法决议,不利于及时维护业主的权益。民法典优化业主团体表决规则,特别决议需‘双四分之三’,普通决议仅需‘双过半’。”颜三忠介绍,民法典还打破了维修资金“沉睡”状态,将筹集和使用分离,并降低了使用维修资金的决议门槛。

  信息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人肉搜索”和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网络电信诈骗频发。民法典及时回应了互联网时代的社会关切,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颜三忠称:“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为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发展的需要,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颜三忠认为,这意味着民法典承认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法律权利,不容侵犯。民法典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作出概括性规定,也使民法典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更具包容性,能够为后续出现的更多新型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提供基本法依据。

  普法小课堂

  见义勇为无需担责

  颜三忠: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只要是见义勇为,一律不担责,这有利于倡导培育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何为侵犯隐私权行为

  颜三忠: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恶意AI换脸属违法

  颜三忠: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因此,利用用AI换脸技术伪造他人的脸恶搞行为属于侵害他人肖像权行为。

  如何设立居住权

  颜三忠:居住权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或者遗嘱方式进行设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了居住权合同一般应当包括的条款,姓名或名称、住所、位置、条件和要求、期限、争议解决方法,但并非强制性条款,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己进行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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