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制报】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发出全省首份《督促监护令》

更新时间:2021-03-26

本报讯 樊丽丹 桂超 首席记者刘宇琦报道:3月24日,江西省首份“督促监护令”宣告仪式在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举行。该院“护燕”办案团队宣读完《督促监护令》后,现场进行释法说理。涉案未成年人小明的监护人当场表态,会按照督促监护令中的帮扶管教、亲职教育、公益服务等相关要求,配合检察机关、帮教人员做好未成年人行为矫治帮教工作。

    2021年1月,未成年人小明同郑某甲、郑某乙在网吧通宵上网时,到某小区采用拉车门方式盗窃他人财物。3月,小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关对小明刑事拘留后,提请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该院“护燕”办案团队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小明在初三辍学后一直无所事事,其父母对小明较为溺爱,任由小明随性行事,导致小明跟随社会闲散人员盗窃财物,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之后,检察机关在对小明作出不批捕决定的同时,为督促小明父母履行监管职责,帮助小明重归社会,“护燕”办案团队向小明父母发出全省首份《督促监护令》,要求小明父母履行对小明的监管教育职责,关注小明的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引导小明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防止和制止小明继续实施通宵上网、盗窃等不良行为。

    在送达《督促监护令》后,“护燕”团队聘请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在“护燕”未成年人关爱中心对小明父母开展亲职教育,帮助小明父母树立正确监管理念,掌握良好的教育方法。

    对此,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颜三忠称,检察机关实行“督促监护令”制度,体现了现代监护干预制度的立法理念,加强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衔接配合,让情、理、法完美融合,以爱、义、信贯穿始终,起承转合间为孩子们搭建起坚固、温暖的保护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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