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江西师范大学在该校先骕楼大厅举行江西省监察委员会驻江西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揭牌仪式。在校校领导黄恩华、梅国平、姚弋霞、项国雄、刘俊、舒平贵、陈义旺,校党委委员黄保文、侯桃出席,学校纪委委员、机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院级党委(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机关干部代表、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共计100余人参加。仪式由校纪委书记、省监委驻学校监察专员舒平贵主持。
校党委书记黄恩华、校长梅国平为监察专员办公室揭牌。黄恩华在揭牌仪式上讲话。他指出,开展向部分省管高校派驻监察专员试点工作,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校纪委合署办公,是省委、省纪委省监委为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党对高校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促进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他强调,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推动试点改革取得实效。他要求领导干部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深刻认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把扎实做好试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校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探索适合学校监察监督工作的有效方法路径,为学校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办学治校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向省管高校派出监察专员试点工作方案》以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学习方案精神和省纪委省监委向省管高校派出监察专员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审慎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省监委派驻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正式挂牌,标志着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将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主动适应新要求,积极担当新作为,推动学校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供稿:江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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