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午,学校在政法学院三楼会议室召开《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学习研讨会。副校长刘俊出席并就加强文件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和辅导员队伍建设进行了强调和部署,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以及辅导员代表参加会议。
刘俊指出,《规定》(教育部43号令)是国家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重要措施,学校将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精神,把《规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积极为辅导员的发展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他要求相关部门要结合学校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使《规定》的各项制度要求尽早得到落实,并希望全体辅导员要进一步明确奋斗目标,加强理论学习,敢于创新、大胆实践,充分发挥在大学生思想教育上的主力军作用,努力提高职业能力和工作水平,成为专家型的辅导员。
会上,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周利生教授对教育部最近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进行了全面和详细地解读,指出了《规定》的新变化、新亮点。政法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等分别作了发言,阐述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和领悟。
会议还对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学校安全稳定、学生日常管理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和推进。会议强调,各学院学工口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迎评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与紧迫感,工作中抓住重点、突出亮点,为迎评增光添彩;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严格制度,加强隐患排查,细化突发事件预案,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着力打造平安校园,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文/学生处 图/黄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