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南昌7月21日电 (记者 熊赳赳 通讯员 鞠芊芊)近日,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暑期三下乡实践队(以下简称“师大心院实践队”)来到南昌鸿杰阳光学校,开展了以“法治精神入校园,心理健康助成长”为主题的三下乡实践活动。
据了解,南昌鸿杰阳光学校是南昌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新的特色教育学校,由普法警察王文宪担任法制副校长,秉承“挽救一个孩子,幸福一个家庭,和谐一方社会”的教育理念,在积极推行素质教育时强化法制教育,让学生在矫正不良行为的同时也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我校自2007年成立以来,江西师大心理学院的老师们来到我校进行志愿帮教服务已有七年了,今年他们以‘法制’为主题为我校带来新风貌。”南昌市鸿杰阳光学校校长杨志军说道。
此次,师大心院实践队将结合心理学知识为我校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先后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我眼中的法制等系列活动。在7月19日,实践队队员们为这里的学生带来一场独具创意的模拟法庭的表演。
模拟法庭,走进法律世界
“我宣布,模拟法庭正式开庭,请各位表演者就位。”南昌鸿杰阳光学校法制副校长王文宪宣布道。在“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后,“审判长”开始对被告的详细信息进行盘问。
“你叫什么名字?”
“邵煜。”
“被告人你有无其他名字?”
“没有。”
“出生年月?”
“98年7月21日”
···
经过仔细的盘问,“审判长”了解到被告的基本信息,明确被告为未成年人并确定了审判方向,同时宣读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的各项权利,并由公诉人宣读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紧接着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与被告就案件细节进行对质,庭审中,公诉人、控诉人与辩护人就被告邵煜是否故意抢劫犯罪展开激烈辩论。为使自己的观点更具有说服力,公诉人和辩护人都拿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公诉人邀请警察吴刚出庭作证。在激烈争辩的过程中,辩护人坚持称道:“我的当事人在被捕时没有反抗,可见他没有想过逃避法律的惩罚。同时他只有初中文化,他接受较少的法制教育,导致法制观念淡薄,因此审判长考虑从轻量刑。”片刻休庭后,“审判长”综合双方的辩护理由和相关证据,同时考虑到被试为未成年人,做出了依法判决。
在模拟法庭程序结束后,王文宪谈道,“在少年法庭内,年龄是量刑的重要标准之一。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完全刑事责任,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相对承担刑事责任,只有在其犯有严重危害社会的罪行时才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在庭审中,应当保持肃静,不得违反法庭纪律。对于青少年的未来发展,我们更应该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
弘扬法治精神,我们在行动
“我们依法治国,却忽略了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师大心院实践队队长陈浪说道,“对于祖国的未来,我们的当务之急就是宣扬法律知识,帮助他们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也将我们所学的心理学知识运用到普法工作中。”
而举办模拟法庭的活动也旨在通过一种全新的形式提升同学们对于法律的兴趣,向大家展现真正的庭审过程同时,帮助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通过一系列有关法律的特色活动,带着同学们走进法律的世界,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
后记:此行有关法制的一系列活动已经悄然结束,但是师大心院实践队的普法工作却从未止步。这群青少年为什么会形成这些不良行为?为什么会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些问题不仅需要他们的父母思考,更是整个社会值得深思的问题。对于这群祖国未来的发展,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努力,永不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