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梅国平: 中国应尽快制定学校安全法
日期:[2015-03-14] 版次:[A05] 版名:[2015全国两会] 字体:【大中小】
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师范大学校长梅国平1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校学生合法权益保护的规定尚不明确,有必要尽早制定学校安全法,来规范校园安全管理行为,保证校园安全管理的执法依据和执法队伍。
梅国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我国有关对在校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散见于宪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之中,但这些法律对在校学生合法权益保护的规定也不明确,对在校学生人身伤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处理标准没有涉及,对学校应该履行哪些具体管理职能规定得不具体,学校是不是应有监护责任等问题社会各方面还存有异议。
梅国平建议,从法律意义上明确监护人的范围,划清学校与学生监护人的关系,明确校园安全的法律责任主体,构建形成校园安全事故法律争议解决、校园安全事故法律救济、校园安全人员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