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江西师范大学章程》予以进一步修改完善

更新时间:2014-04-08

 

    近期,为落实我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所提出的有关章程修改意见以及学校要求,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章程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先后组织召开了离退休老同志、校内外专家、教职工代表、党外人士等多场征求意见座谈会,集思广益,完善章程。
    大学章程是实现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的根本保证,对于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我校自2011年年底启动章程制定工作以来,学校党委和行政十分重视,以学校章程制定为契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推动学校依法办学、民主管理。学校主要领导对章程制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修改意见。
    为了制定、完善章程内容,我们先后收集了国内外大学的章程文本和有关的学术研究成果;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研读了章程文本,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工作;参与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高校章程制定工作推进会并做了经验介绍;通过学校中层干部务虚会与学校OA系统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对章程文本进行了反复的修改完善,形成了目前的章程文本,共9章72条,9400字左右,体现了我校在管理体制、教师教育与合作办学等方面的特色。(文/发展规划办公室、高教研究中心   图/张文舜  董江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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