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功入选江西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更新时间:2013-01-07

     日前,江西省教育厅、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我校申报的复合型、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成功入选江西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是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江西省高等学校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赣教高字〔2011〕81号)要求,为深化我省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我省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我省法律队伍整体素质而实施江西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对参与“江西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省财政将安排专项经费予以重点支持,学校须按1:1进行经费配套。同时,对参与高校,省教育厅将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科研立项、教学研究、师资培养、国际合作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我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将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全面提升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为路径,以培养“实务导向、人文渗透、面向基层”卓越法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成为江西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法学专业是我校重点建设专业和优先发展的特色优势专业。2004年法学专业被评为江西省品牌专业;2006年宪法与行政法学被遴选为江西省十一五重点学科;2009年法学专业被评为我校特色专业;2010年法学专业被评为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是江西省两个省级特色法学专业之一。2012年法学专业被确定为学校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高峰计划”创新实验班试点专业。在省教育厅下发申报通知后,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申报材料,聘请专家论证,积极争取司法实务部门支持,以鲜明的办学理念、突出的人才培养质量、坚实的学科基础、切实可行的措施获得评委高度认同,一举申报成功,标志着我校法学办学水平迈上新的台阶。(文/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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