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全国高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基本功比赛中再创佳绩

更新时间:2012-12-04

 

  日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基本功比赛”在杭州落下帷幕,我校音乐学院组队参加此项比赛,取得团体二等奖(全国排名第十,奖品为珠江三角钢琴一台)的佳绩,并荣获个人全能奖三项、个人单项奖一项,成为全国获得奖项最多的高校之一,标志我校音乐学院继续置身于全国师范类高校音乐专业第一方阵。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基本功比赛,是全国高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领域具有专业性及最高权威性的赛事。本届参与的学校及参赛选手为历届之最,全国共计有各部、省级师范大学、专业音乐、艺术学院(如:上海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星海音乐学院)等56所师范性高校共162名选手参加,是全国高校音乐专业教学综合素质的全面比拼。经过7天紧张激烈的竞争角逐,我校取得团体二等奖的佳绩,另荣获个人全能奖三项、个人奖一项,获奖数量在56所高校中排名列前,获奖等级及数量均创江西该赛事历史之最。
  由国家教育部主办的本次活动,目的是为了能更加真实的反映及检验各高校的音乐教学水平,也是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学生的一次大范围的学习质量检查。本次大赛参赛选手是在全国高等学校2009级音乐专业本科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中抽签随机产生。比赛活动项目分为基础理论知识和音乐教学技能两部分。其中,基础理论知识包括专业基础理论综合和教育基础理论综合两项内容;音乐教学技能包括钢琴演奏、歌唱与钢琴伴奏、自弹自唱、合唱指挥、中外乐器演奏五项内容。
  学校领导及音乐学院负责人高度重视本届基本功比赛活动,并对比赛的准备及后勤保障多次过问,学院成立了第七届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的领导工作小组,在全院精心挑选了18位专业教师对参赛的张云凌、吴雯婷、金琼三位同学进行了针对性的专业辅导。为方便和有利于三位同学的生活和学习,学院特别安排三位参赛学生入住老校区园中园宾馆集训。在一个月紧张的辅导训练中,音乐学院及辅导教师协同工作,利用休息时间,为同学们比赛前的准备倾注了大量心血。
  本次比赛,是对我校及音乐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的检验,丰硕的比赛成果是对我校及音乐学院人才培养的真实写照及客观反映。我校选手在比赛的精彩表现赢得了评委专家及全国同行们的一致好评,为我省、我校赢得了荣誉。(文/图 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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