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功获批2012年国家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示范单位

更新时间:2012-09-12

  日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下发文件,我校获批国家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示范单位,专项经费220万元。
  为了进一步打造生态型、低碳型、节能型校园,进一步加强节能监管工作,在校领导的带领下,后勤保障处积极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示范单位的申报工作。
  今年春节期间,学校党委书记陈绵水、校长梅国平利用北京出差的机会,拜会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导,咨询申报事宜,了解相关情况。副校长黄加文多次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专程前往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洽谈有关事宜。
  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学校将2012年高等学校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示范单位的申报工作纳入今年工作重点,成立了由黄加文副校长任组长和党(校)办、宣传部、团委、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基建管理处、校园网管理中心、后勤集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后勤保障处等部门加强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江西省财政厅等上级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全面收集、整理、汇编相关材料,并与专业公司共同编制了《江西师范大学节约型校园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此次学校申报的节能监管平台建设周期为两年。平台建设完成后,学校将进一步提高节能管理水平、降低能源消耗、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文/后勤保障处)




返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