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晚,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胡建淼教授,应我校邀请做客“瑶湖名家名师讲坛”,在政法学院学术报告厅作了题为“行政强制法的制定及研究空间”的学术报告。学术报告由研究生学院和政法学院共同主办,全校近200名师生聆听了学术报告。
学术报告前,校党委副书记何小平会见了胡建淼教授,对其来校表示欢迎和感谢。何小平并介绍了学校的历史沿革、基本概况等。
胡建淼教授的报告主体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我国行政强制法的制定过程、主要内容与意义,胡教授在介绍国外几种较为典型的行政强制规范模式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行政强制规范的具体做法、意义与局限。第二部分为我国行政强制研究的空间,胡教授认为,在如何认定行政强制措施、如何区分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的分类、强制措施与强制行为的区别等四个问题上,都有较大的研究空间。
胡建淼教授的理论思维严密,并结合具体案例展开分析,达到了深入浅出的效果,使在座师生获益良多。(文/图 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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