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表彰省属在昌高校“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赣教法字[2010]40号),科技学院荣获省属在昌高校“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自2006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以来,在省教育工委、教育厅的坚强领导和有力监督下,在江西师范大学的大力支持和细心指导下,结合学院办学实际,科技学院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和《决议》,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江西省法律援助处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是科技学院2007年6月经江西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省内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长年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科技学院不断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校内外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学院师生和校外下层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成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平台。
2010年9月,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开展了对在昌31所省属高校“五五”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此次受表彰的高校共有10所,其中本科高校组6所,独立学院2所,民办高职院校2所。(文/余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