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广大教师普遍关心的学校财务运行状况、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货币化补贴、校庆工程建设等问题,校报记者采访了学校总会计师、财务处处长童颖华。
问:去年暑期,学校与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签订债务重组银团贷款协议,一举根除了潜在的资金链断裂危机。以圆满完成此次债务重组为时间节点,一年来,学校及时地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内涵建设上,一心一意抓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全校师生人心稳定,信心增强,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您能否介绍一年来学校财务运行的情况?
答:去年8月28日,学校在省委滨江宾馆隆重举行仪式,与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签署了银校合作银团贷款协议书,将我校分散在八家银行的各种类型、长短不一、总额为12亿元的贷款,按流动资金贷款与固定项目贷款4:6的比例重新进行组合,全部集中在以交通银行为牵头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为参与行的银团内,执行统一的优惠的利率。通过一年的运行,实践雄辩地证明,学校党委、行政,审时度势,抓住国际金融危机中的有利因素,在当时所作出的债务重组、银团运作的决策是英明、及时、正确的。从那时起,学校债务危机、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已不复存在,学校资金储备充裕,强力地支撑着学校事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大家一定感觉到了,这一年多来,学校财务处是敞开报帐的。
而且,在降低财务运行成本、降低银行贷款利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达到甚至超过了去年协议书签订时的预期。银团运作之前,财务处专门有两位同志,穿梭于各家银行之间,倒贷款、还旧借新、对账拿回单等,工作量巨大,学校即使有钱在银行,用起来也是很困难的,各家银行为了要多留存款,会把我们推到别的银行去用钱、去转帐,实在是苦不堪言。现在这些问题都不再有了。特别是这一年来,恰逢国家没有调整贷款利率,经初步统计,由于进行了银团运作,学校节约的财务成本(含银行利息、少数银行收取的融资顾问费等)近六百万元。
问:有些教职工认为我校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偏低,并提出能否将岗位津贴计入月平均工资,以提高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从而相应增加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你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答:一直以来,学校党委、行政都非常关注改善民生,并想方设法提高全校教职工的收入水平。校党委书记、校长傅修延多次提出,要让教职工的收入水平与我校在全省高校的地位排名相适应。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现在我校职工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为12%,已达到了全省规定的缴存比例的最高上限。之所以教职工会认为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偏低,这确实与我们的缴存基数较低有关,因为基数中没有包含每月所发放的岗位津贴。
学校也曾经考虑过将岗位津贴计入月工资,以提高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但我校设置岗位津贴的目的和现阶段发放的特殊性,使得岗位津贴在目前还不能进入住房公积金的计提基数。
发放的特殊性是指我校教职工岗位津贴的发放与工资的发放不同步,致使我校住房公积金的计提基数不能相对稳定。我校教职工的工资基本保证每月18号前可发放到教职工的工资卡上;但岗位津贴的发放,则需要由人事部门对教职工的考勤、表现进行考核结束后才能到账,现当月所发放的是上一个月的岗位津贴。而且每年7、8月份的岗位津贴要在暑期结束、正常上班后的9月份才能考核、发放,11、12月份岗位津贴的发放则要等到全年的考核结束后在第二年初发放。
财务处已经做过一个测算,如果把岗位津贴并入月工资以提高计提基数,按现有水平,学校每年要多支出430多万元用于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当然学校很愿意而且完全能够承担这项支出。学校正结合“全省其他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工作,抓紧推进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相信不久的将来,全校教职工将会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也有部分教职工认为,住房公积金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将住房公积金的计提基数提高后,教职工的税负会降低。事实上,我校目前在发放岗位津贴时,是从中先减去1000元后再计税的,如果将岗位津贴并入每月工资一同发放,工资部分的个人所得税按递进税率计算后,将会有较大的增加,个人所承担的税负总体上会增加。
问:为迎接70周年校庆,学校实施了一系列与校庆相关的修缮和建设工程。在深切感受到生态校园建设所带来的美点和亮点的同时,师生对这一系列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也十分关心。您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为做到“校庆期间校友来校有新的面貌”,学校较大规模、集中地推动了一批校庆工程建设,包括瑶湖校区的体育馆、音乐艺术广场、健康小道、静湖桥、小杏岭书院、校庆钟、桃李鼎、研究生楼,以及青山湖校区的红楼等历史建筑群恢复旧貌工程、“两湖”治理、银干楼改造、文化墙建设等。现在,这些工程大多已建成,成为了学校的一道道靓丽风景,广大师生最直观地感受到优美的校园环境和浓厚的文化氛围。
现在各项工程进展顺利。在这里,有几点必须说明:
一、所有相关项目的开展,是学校建设人文校园、生态校园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是为全校师生营造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为充分提升学校瑶湖校区和青山湖校服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和对外交流的能力而实施的,并不仅为校庆而所为,只是以校庆为契机而推动。如青山湖校区海外留学生楼、园中园的装修改造,首先考虑的是要满足学校承担“国培计划”的需要,基于其年久失修、空置浪费,急需改造,之所以列为校庆工程,赶在校庆前完工,也是为了让其在校庆接待方面接受检验、发挥作用,节省学校的校庆开支。
二、所有相关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明确,没有额外增加学校的财务负担。如去年银团运作时,就考虑了瑶湖校区体育馆、音乐艺术广场完工所需的资金;瑶湖校区各教学楼、办公楼外墙的修补和雨棚的整修工作,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报告厅、舞厅翻修,青山湖校区“两湖”的治理等,则属于常规维护,资金安排是早已列入年度财务预算;还有很多的项目资金校友及社会的捐赠。比如,健康小道是由多方捐资兴建的,静湖桥由化学系校友捐赠,小杏岭书院由中文系校友捐资,校庆钟由出版集团捐资,桃李鼎由沈鹏校友捐资铸造,银干楼改造工程由银行学校78级大专班校友捐资等。
三、所有相关项目的实施,都是严格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的, 监审部门全时段介入,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财务处按制度、按程序实行会计核算,尽一切可能节省每一分资金,杜绝漏洞,真正使校庆工程成为“亮点工程”、“阳光工程”和“师生满意工程”。
问: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涉及到全校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大家都非常关心,询问该项补贴何时能够到达个人账户上?
答: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发放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过程极为繁杂,事关每一位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主要包括调查表收取、资格初审、查档、网上登记、公示、审核、签订预支协议、财务处入账、下发支取通知书等阶段。学校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部门通力合作,整个工作按照既定的程序正在平稳推进。
目前全省只有南昌航空大学作为该项工作的试点高校已经将补贴发放到位后,其他高校仍在紧张地材料准备和申报过程中。
前不久,省政府有关部门又下发通知,要求各省直单位进一步加快住房货币化补贴申报审批工作。对此,学校将紧紧把握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人才队伍的建设、有利于教职工的利益、有利于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的顺利推进,采取积极稳妥的办法,分期分批上报,争取尽快将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到教职工手中,确保整个货币化住房补贴工作顺利完成。
采访即将结束时,童颖华高兴地告诉记者,近日,接省财政厅通知,我校获得中央财政2010年专项补助800万元,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这是在校党委书记、校长傅修延同志高度重视和多次赴京协调沟通,在财务处、资产处的认真组织申报和学校相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下,继2009年获得中央财政700万元专项补助零的突破之后,我校再次直接向中央财政争取资金支持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对于学校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办学条件的改善具有重要的意义。学校同时还在通过其他多种渠道开拓资金来源。
童颖华最后表示,稳健的财务始终是学校发展的根本保证,努力改善民生、提高广大教职工的福利待遇是学校发展的重要任务。虽然学校的债务风险消除了,但财务压力仍然存在,学校开源节流、精打细算的任务依然繁重。全校上下要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和部署,凝神聚气,各司其职,为学校的科学发展和长治久安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