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校纪委(监审处)推荐、教育纪工委审查、省监察厅审批,我校心理学院党委书记 刘建平 教授光荣入选省监察厅第五批特邀监察员。在 1 月 4 日召开的省监察厅第五批特邀监察员工作会议上,省长吴新雄等省领导向刘建平在内的新入选省监察厅第五批 31 名特邀监察员颁发了聘书。
建立特邀监察员制度,是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体现,是实行行政监察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依靠群众开展监察工作的有效办法,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文 / 校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