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4 日上午,我校在瑶湖校区知行楼召开会计委派工作会议,后勤集团、科技学院、基建处、白鹿会馆等四个二级单位成为首批接受学校会计委派单位。
校党委书记、校长傅修延出席并讲话。校纪委书记何小平主持会议,总会计师童颖华在会上宣读了《江西师范大学会计委派制实施办法》。
傅修延在会上要求各有关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学校实施会计委派制的重要性,真抓实干,认真做好会计委派制度,做好协调工作,确保会计委派制度深入开展,不断完善;要站在全校全局的高度,确保为这项制度的实施顺利实施,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稳定有序运行。
首批接受会计委派单位负责人在会上热烈欢迎学校实施会计委派制。他们一致表示,学校实施会计委派制度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财务运作,将学校与二级单位的财务进行统筹,有利于提高本单位财务运作效率,将促进本单位财务运作更加规范。
我校会计委派制是由学校财务部门代表学校向实行单独核算的校内二级事业单位或校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以及学校独资和控股的校办企业直接委派会计人员,监督受派单位的经济活动,通过会计核算参与其内部管理的一项制度。
据悉,我校首批接受会计委派单位将在下周一正式迎来学校委派的会计。委派会计人员具体岗位和人员由学校财务部门按程序和条件选派,并由学校发放聘书,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委派会计人员行政关系隶属于学校财务处,工资及各项津贴由学校统一发放,不另享受受派单位任何津贴。(文 / 校报记者 图 / 黄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