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 “三保一弘扬”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自觉践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省纪委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中组织开展“三千纪检干部下农村,群众贴心人送清风”活动。活动要求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在省纪委所分配的县(市、区)选择1个行政村挂点,开展为期半年的纪检干部下农村送清风活动。
7月16日,纪委书记何小平顶着炎炎烈日,率领学校纪检干部一行赶赴省纪委安排我校挂点村所在县--上饶市铅山县。在铅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徐建明等人陪同下,深入我校挂点所在的鹅湖镇鹅湖村,实地查看村情村貌,听取村情汇报,召开座谈会与村干部进行交流。何小平表示,在挂村活动中,将按照省纪委的要求,积极开展宣传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倾听群众诉求,积极化解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指导实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五项监督制度、协助重点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好一两件改善民生的具体事情等工作,服务中心促发展,改善民生保稳定,转变作风树形象。
为确保“纪检干部下农村送清风”活动顺利开展,校纪委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提出了要严格执行《中共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等纪律规定,在基层吃住要按规定的交纳食宿费用,不增加基层单位和当地群众的负担等具体要求。(文/校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