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团中央获悉,我校被正式确定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团中央在全国共确定了 200 个学校团组织为试点单位,其中普通高校 50 个,我校是江西唯一的试点高校。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要求,团中央决定自今年上半年起,在全团范围内确定一批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总结出可推广的加强基层组织和活跃基层工作的一般规律和基本方法。
我校高度重视申报试点单位工作。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赵明,党委组织部部长熊永华要求校团委要认真按照团中央文件要求,认真总结好学校团建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我校共青团工作有良好的基础,党委重视、机制顺畅,各方支持、保障有力,组织健全、团干得力,校团委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各级团组织充满活力,团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战斗力不断增强,校团委曾被团中央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学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健全,率先探索实践公寓建团、社团建团等方面有成效,实施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等方面有特色,得到了上级团组织的高度评价。
试点申报工作要求较高,竞争较强。团中央明确要求试点单位必须是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具备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所在地团组织健全、团干部具有较强的抓落实能力,能够承担起试点工作的任务;所在地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共青团工作。上级团组织将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团中央将从支持基层团组织建设的经费中划拨一定比例用于支持试点工作开展,集中全团重点工作项目等优势资源,优先向试点单位倾斜。(文 / 傅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