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组织的江西省2008年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在全省各地、各部门集中进行。我校副处以上干部参加了当天的统一考试。校纪委书记何小平巡视了各考点考试情况。
此次考试突出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内容,包含《民事诉讼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城乡规划法》、《节约能源法》、《企业所得税法》、《律师法》、《海关法》、《法律援助条例》及反邪教法制教育等知识要点。考试成绩将记录在领导干部《学法合格证》上,同时,本次考试的组织落实情况将作为省、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一项内容。
举办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考试是我省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已坚持和有效实行了七年。(文/胡 �| 图/黄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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