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2008年第二次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

更新时间:2008-07-07

   7月7日下午,学校在青山湖校区召开2008年教学工作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主任委员眭依凡校长出席并讲话,会议由副主任委员赵明副校长主持。会议审议了《江西师范大学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对导师制实施情况进行了研讨,秘书长、教务处处长徐晓泉对2008年上半年本科教学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就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提出了建议。
   眭依凡校长在讲话中强调,教学是大学最重要的职能,教学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作为学校重大教学决策、咨询和评议机构,学校重大的教学改革都必须先经过教学工作委员讨论、评议。委员会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眭校长要求,各位委员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对教学工作进行调研,并及时向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出改革建设性意见,集思广益,通过研讨来改进和促进教学,提高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 对导师制工作的实施,眭校长指出,今年省教育厅在我校开展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教育导师制度点工作,我们要借此机会促使校导师制工作落到实处。首先,各学院必须遴选出受尊敬、学术渊博、品德高尚的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导师,导师应成为学生的学业导师、人生职业规划导师和生活导师;其次,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措施来具体落实学校导师制这一工作。要对导师进行专门培训,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要通过导师制的实施,使教师与学生关系有更大的改进。下学期开学后,应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教务处组织到学院检查等方式了解导师制落实情况,学习交流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一年后,学校将还对导师进行评估,并对优秀导师进行表彰。
   随后,各位委员围绕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和导师制的实施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赵明副校长最后指出,我们要积极转变教师观念,鼓励教师开出既符合专业发展要求,又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新课好课。今年学校生源质量比以往有了较大的提高,这对教学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要认真研究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教育好这些学生,展现出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教师的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声誉。 (文/教务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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