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高校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专题报告会在我校举行

更新时间:2007-12-28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工作部署,我省高校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专题报告会于12月28日上午在我校青山湖校区图书馆报告厅举行。报告会由曹达忠副校长主持,省人事厅仲裁办主任邓三荣主讲。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胡新明、副处长甘国华出席会议。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省高校人事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各高校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我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150余人参加会议。
  邓三荣主任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及新的特点,对《劳动合同法》中与人事工作有关的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针对事业单位如何做好用工衔接工作,就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等有关工作进行了指导,邓主任还结合我省高校出现的一些人事纠纷案例进行了分析,并对当前高校用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曹副校长对邓主任的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希望全省高校和我校各单位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提高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能力和水平,依法进一步规范高校用工管理工作,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高校健康、和谐发展。
  报告会后,省教育厅还召集各高校人事处处长就《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了进一步研讨。会上,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胡新明要求各高校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合同法》平稳实施。我校人事处处长黄加文就我校临时工用工管理情况做了介绍。(文/杨 磊 图/黄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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