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06年硕士点定期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公布我省2006年硕士点定期评估结果,我校外国哲学等七个硕士点全部顺利通过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6年的定期评估。
2006年4月,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的通知》(赣学位[2006]6号)文件精神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我校1998年(含)以前获得授权的外国哲学、教育学原理、教育技术学、英语语言文学、美术学、理论物理、光学等七个硕士学位授权点需接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定期评估。外国哲学、光学等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采取学校自评、论文抽审和专家会议评审相结合,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育学原理、教育技术学、英语语言文学、美术学、理论物理等五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因省政府学位办2002年已组织评估,本次只需抽查论文。
我校接受检查评估的七个硕士点全部顺利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6年的定期评估,这是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以学科建设为核心,狠抓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结果,是所在学院领导、硕士点学科带头人及其团队长期以来共同努力,不断进取的结果。(研究生院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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