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15日召开的全国共青团十五届三中全会上,团中央表彰了全国先进团组织,授予我校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称号,校团委书记刘光华同志应邀赴京领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出席并与获奖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合影留念。我校是全国第10个获得该荣誉的高校,也是全国师范院校中的第1个获奖单位。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标兵"是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各行各业基层团组织的最高综合性奖励称号,由团中央按照"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建设好"的标准,每年在全国各行各业的共青团组织中评选出10个获奖单位,其中学校系统每年推选1-2个。自99年评选以来,全国仅有9所高校获得该奖项,大多是知名重点大学,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获此殊荣,充分体现了团中央对我校共青团工作的高度肯定,也在共青团工作领域中为学校赢得了极高的声誉,扩大了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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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胡伟(左)与我校团委书记刘光华(右)合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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