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师大要闻

返回页首

我校被授为全省第九届(2002-2003年度)文明单位

发布日期:2004-01-17来源:江西师范大学主页

  日前,经省文明委考核评选,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我校为江西省第九届(2002-2003年度)文明单位。
  近两年来,我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育人中心和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在全面开展学校建设、丰富师生生活、加强文明创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