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青年成长基金条例》(校发[2003]58号)文件精神,现将2005年度我校青年成长基金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我校在编在岗35岁以下(含35岁)、副高职称以下(含副高)人员;
2、原则上申请人无在研项目(主持);
3、申请人有一定科研基础与科研能力;
4、获得校青年成长基金资助未达到二次者。
二、资助范围
1、与学校重点学科、新型学科建设密切相关的;
2、与学校新增或近期可望申报的硕士、博士授予点专业相关的;
3、通过学校立项、完成预研性工作,拟争取申报省级以上课题的;
4、具有显著的应用开发前景及社会、经济效益的;
5。、与学校学术梯队建设密切相关的。
三、资助额度
人文社科类项目原则上每项资助不超超过2000元;理科基础理论类项目原则上每项资助不超过5000元,应用开发类项目原则上每项资助不超过10000元。
四、项目申请书下载及提交
1、项目申请书及《江西师范大学青年成长基金管理条例》可从科技(社科)处网站下载;
2、项目申请书请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三份,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于6月30日前交至科技(社科)处。
联系人: 科技处:杨雪莲 皮梅珍 社科处: 李剑萱 黄群
联系电话:科技处:8120132 社科处:8120130
附件:
江西师范大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申请书
江西师范大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