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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报2006年科研成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校党字【2004】50号文《江西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附则第一款的有关精神,我处开始受理有关老师补报2006年度因特殊情况未申报的科研成果,现将补报科研成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只受理统计2006年未申报的科研成果,2006年已经统计的科研成果本次不作受理。
2、对2006年已经申报的科研成果,对其申报等级有疑问的也可申报,并在《补报论文汇总表》"备注栏"中说明理由,经科技处(社科处)核对后,可重新确认其成果等级。
3、请各单位科研干事将本单位补报成果汇总后,将汇总表电子版本与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和成果原件在2007年4月30日前报送科技处(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人:黄鹤 联系电话:8120134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补报2006年度科研论文统计汇总表


科技处、社科处
2007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