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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人字[2006]31号

  为做好今年的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现就今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材料的报送
  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含转换系列人员),须填写以下表格:
  (1)表一:《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1份;
  (2)表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见附件2)3份;
  (3)表三:《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见附件3);
  (4)表四:《任现职后公开发表论文(论著)和承担科研课题(项目)登记表》(见附件3);
  (表三和表四一同装订20份;先交一份,学校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补齐)
  (5)《个人业务自传》一式20份(破格晋升人员提供;先交一份,学校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补齐);
  (6)《代表作(论文、论著)鉴定表》一式2份(见附件4)(正高提供2篇代表作复印件,副高提供1篇代表作复印件,学校资格审查通过后再交,中初级不需要提供代表作)。
  填表时,请务必对照《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见附件5)中有关条款,并按表格中的"填表说明"要求进行,且必须打印,复制表格不得改变表格样式和大小。
  2、申报人员还须准备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论文、论著、课题材料、获奖材料等),复印件统一编号后附在《业绩材料目录》(见附件6)后装订成册。业绩计算时间截至2005年12月31日。
  3、申报职称必须通过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考试。
  自2006年起,凡是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资历终算时间之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外语;从2006年起由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由部队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五年内首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可免试外语。其他免试政策不变。
  4、申报转换系列的人员亦按上述要求报送材料。2005年12月底以前来校的与现工作岗位职称系列不对应人员,符合条件者可申报转换系列(如高级讲师可以申报转换为副教授),也可申报晋升。
  二、工作要求及其他有关说明
  1、申报工作由各单位统一组织,认真部署,以防漏报。
  2、职称申报必须严格与岗位相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相一致。
  3、申报人员将所有表格,连同申报材料原件在交人事处之前,必须经单位初审,由单位相关人员在相应的表格栏签署意见,对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负责。并填写《江西师范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见附件7),汇总申报人员名单,统一报人事处。人事处不予受理个人单独申报材料。
  4、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进行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评估重点是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以及职业道德表现。
  5、职称评审(认定)收费标准按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文件执行。申报高级评审费为300元/人,申报高级破格答辩费为100元/人,中级150元/人,初级80元/人。费用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收取。
  6、需要报送校外其他系列评委会的,材料报送要求和收费标准按相关系列具体要求执行。
  7、所有表格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条款请在江西师范大学校园网主页下载。
  8、学校于9月18日至21日接收申报材料,逾期恕不受理。材料报送地点为先骕楼三楼307室。不明之处欢迎向人事处职称办咨询。
  联系电话:8120183,联系人:康国卿 艾清萍。
附件:
1、《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3、表三、四
4、《代表作(论文、论著)鉴定表》
5、《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6、《业绩材料目录》
7、《江西师范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


人 事 处
二OO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