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关于更改"和谐校园"主题摄影艺术展截稿日期的通知

   为了配合学校的迎评工作。对原"关于在师生员工中举办"和谐校园"主题摄影艺术展通知"中的截稿日期作如下调整。
  原定截稿日期:2005年10月20日
  调整为:2005年10月11日
  请师生员工注意,及时并踊跃投稿。

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信息中心、
工会、团委、教务处、学生处
江西师范大学摄影学会(筹)
2005年 9月2日

(附件:关于在师生员工中举办"和谐校园"主题摄影艺术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