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关于开展2005年度全校科技、人文社科统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全校2005年度科技与人文社科科研成果统计工作从2005年11月20日开始,12月10日截止。请各有关单位科研干事务必于截至日期前完成科研成果的上报汇总工作,逾期不候。由于时间原因无法统计的部分科研成果可在2006年补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科研成果统计范围为2005年度全校在职人员以"江西师范大学"名义在各级各类学术期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出版的学术著作。
  二、本次科研成果统计采取提交纸质《科研成果汇总表》、通过"江西师大科研网"网络登陆"科研业务管理系统"提交科研成果和报送相关成果原件三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提交网址为 http://219.229.250.112/keyanweb/ ,(点击首页右上角的"江西师范大学科研业务管理系统"即可登陆系统)各有关单位必须在截至日期前完成网络提交。对只提交《成果汇总表》而没通过网络登陆提交或没有成果原件的科研成果,科技(社科)处将不予认定。
  三、纸质《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一式1份,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由于网络提交界面采用弹出式窗口,为了保证网上录入科研成果的正常进行,请安装IE 5.0或以上的版本,并且停用"雅虎网上助手"和"3721网上助手"等有窗口拦截功能的软件。如按装了windows xp -sp2的用户注意,请将IE浏览器"工具"选项/internet选项/"隐私"栏/"阻止弹出窗口"选项前面的"√"去掉。
相关说明:
1、通讯作者(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论文第一作者的情况)等同为第一作者。
2、一篇论文只统计一次。如该论文由我校多人合著,则只能以第一完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名义统计一次,并在填报《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网络申报时由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给其余参与者核定工作量津贴比例。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的工作量必须大于50%,所有本校完成人的工作量总和为100%。校外作者和研究生不给科研工作量,不用填写。第二完成人不能分配工作量。
3、"其他参与者名称及工作量"若未填写则默认为第一完成人(通讯作者)100%占有该论文科研工作量。
4、表一中"论文级别"的填写请参照校发【2004】120号文件中《江西师范大学学术期刊分类办法》有关规定填写;
5、表二中"所起作用"为以下几种情况:主编、副主编、参编; "著作类型"为以下几种情况:专著、编著或教材、工具书或参考书、古籍整理、译著、音像制品、软件、美术作平,音乐作品等;"出版社等级"为:国家级出版社、省级出版社。
6、登陆"科研业务管理系统"网络提交科研成果时请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重要的系统提示均显示为红字。
7、该统计涉及年底科研工作量的核算,请各单位认真对待。
8、联系人:黄鹤 联系电话8120134


附:江西师范大学2005年度科研论文统计汇总表(表一)、(表二)

科技处 社科处
200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