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书、资料为本单位教学科研服务,一般不对外开放。 ■ 工具书只能在室内查阅,任何人不得借出。 ■ 新到书刊及时造册、登记、编号。新到杂志一周内不借出。 ■ 遗失图书,应予赔偿。 ■ 调离学校必须归还所借全部图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