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更新时间:2021-01-11

18日上午,中共江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在知行楼水晶厅召开会议。校党委书记、审计委员会主任黄恩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校长梅国平,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刘俊,校纪委书记、审计委员会副主任舒平贵,校党委委员黄保文出席,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刘俊主持。


 

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7号令)等,审议通过了学校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2020年十四位正处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及其所在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黄恩华在讲话时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党对学校审计工作的领导。审计机关不仅是行政机关,更是政治机关党的机关,要按照中央要求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努力在高校审计工作的执行制度、工作原则、运行机制上探索内部审计工作新路径,真正实现审计全覆盖,以此督促各单位在抓进度保质量基础上实现高效运行,切实把履职尽责和审计监督落实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


 

黄恩华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审计工作质量,扎实推进学校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履行好审计职能,充分揭示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现象,向管理要绩效,向审计要绩效。要发挥好审计治本功能,切实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引导大家转变思想观念,不要怕发现问题,要有直面问题的勇气,改进问题的责任担当,通过系列制度体系,恰当的方法措施来解决问题堵塞漏洞。要发挥审计执纪权威,对审计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的单位,审计处应提请学校纪委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黄恩华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审计干部能力素质。审计干部首先要讲政治,切实提高认知力、执行力和协调力,在认真吃透中央精神,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政策上快人一筹先行一步。要提高专业业务素质,正确处理好主责与主抓、专职与兼职、教育与监督的关系,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要强化作风纪律建设,用“比监督别人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审计人员“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四禁止”工作要求,树立审计干部良好形象。

梅国平在传达教育部印发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7号令)时指出,要认真领会《规定》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全面把握其蕴含的丰富内容,坚决推动《规定》落细落小落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以推进内部审计创造更多价值,促进学校完善治理、实现学校发展目标。


 

刘俊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全校各单位要及时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在全面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绩效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学校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学校治理效能再上新台阶。

舒平贵在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有关精神,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不断开创我校内部审计事业发展新局面。

 

供稿:审计处  摄影:赖江华   编辑: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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